在审理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事例时,适用的主要法条以及
证据的采信均符合法律规定。通常需要考虑以下几个至关重要的因素:首先,审查双方是否签署了具有
法律效力的书面
劳动合同,这是证实
劳动者与雇主之间
劳动关系最为直接有效的证据之一;其次,深入调查实际的劳资状况,包括但不仅限于劳动者是否自愿服从雇主的管理,以及其是否执行并完成雇主所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而雇主亦会按照约定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
工资报酬,此外还应该评估劳动者提供的服务是否属于雇主业务运营的核心内容等;最后,结合工作证件、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
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进行全面的分析。如果劳动者能够充分证明上述所有要素,并且这些要素都符合劳动关系的基本构成条件,那么
司法机关则倾向于判定当事双方之间确实存在劳动关系。但是,若是雇主能够拿出足够的证据证明双方系处于劳务合作或者其他类型不涉及劳动关系的状态,且证据确凿充实,那么司法机关也有可能据此作出判令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决定。然而,最终判决结果的确定仍要基于每起事例的具体情况和证据充足程度进行综合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