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贵司违约,解雇年龄已达五十周岁之员工,则该员应得的
赔偿金应为其在公司服务年限内每年两个月的薪资;若系无
过失性辞退,那么该员将获得其服役年度乘以一个月薪资的
补偿金;但若属于有过失性的辞退,则该员既不能获得任何补偿亦不获任何
赔偿。以下几种情况下,贵司有权解除劳动合约:
1.
试用期内该员被证实不符合录用标准;
2.严重违犯贵司的规章制度;
3.恶劣渎职,徇私舞弊,给贵司带来重大
经济损失;
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
劳务关系,给贵司的正常业务运营造成严重干扰,或是经由贵司正式提出异议,仍拒绝纠正错误;
5.因法律
法规第七章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规定的原因导致本次的劳动合约无效;
6.劳动者被依法定罪
处罚。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三倍的,向其
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