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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自然终止会有经济补偿吗

依据现行法规规定,合同自然终止时是否享有经济补偿金需依据诸多特殊情景予以判断。
其中主要包括:
一方面,当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若系由用人单位主动提出不再续签合同时,则该用人单位将必须向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另一方面,若在劳动合同期满之际,系由劳动者主动表示不再续签合同时,用人单位毋须承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
再者,当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若因用人单位降低了原有的劳动条件(职位调整或薪酬调整)进而导致劳动者不愿续签合同时,用人单位仍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最新修订: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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