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在缴纳
社会保险期间尚未满足15年的期限,您仍然有机会进行补充缴费或将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
养老保险(新农保)以及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居保)等不同类型的保障计划中。
当涉及到已经步入
退休年龄且在
退休时的社会保险累积缴费年限仍未能达到15年的老年人,他们亦有权利选择对不足部分进行补充缴纳,直至达到规定的15年标准,亦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将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等其他养老保障体系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
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
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