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缴社会保险行为是否
违法,律师解答
依据现行
法规,代缴
社保行为并不符合相关规定,不可行。从实际操作来看,员工必须与用人企业签署
劳动合同,明确劳资关系,方能借助企事业单位替他们缴纳社会保障福利。倘若双方未能签署
劳务合同,而是利用中介机构或
代理公司代为缴付,这种做法在法律上是被禁止的,并且具有一定风险性。对于非本地户籍人员来说,若在当地并未就业,就无法参加各类社保项目。针对这类网络社保代缴服务提供商,由于
劳动者并未与之
签订劳动合同,亦未在该公司任职及获取薪酬,因此,这些代理公司通过收取一定费用,以挂靠的形式为他们缴纳社保,这无疑涉嫌虚构
劳动关系。一旦被有关部门查实,将面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勒令退还所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同时还需支付骗取金额两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