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启动劳动
仲裁诉讼程序应当具备以下几个基本的条件:
首先,申请人须与案件本身存在着直接且实质性的利害关系;
其次,申请的争议主题必须明确确定为
劳动争议事项;
再次,该争议应隶属于特定的仲裁机构所管理及负责范围之内;
第四,相关的申请书以及支持文件务必详尽齐全;
最后然而并非最不重要的是,除非遭遇不可抗拒之力量或者存在其他合理合法的缘由,否则,申请人必须严格按照法律
法规以及相关程序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仲裁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由劳动
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管辖。如果双方
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