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次任职期间
离职赔偿金如何进行发放计算的问题,我们可以参考以下几点执行:
首先,通常情况下是以二次任职时为准,对离职赔偿金进行相应的核算,这意味着自二次任职以来的时间段内所产生的离职赔偿金可得到合理的考虑,但是对于此前已服务过的那几年所产生的
赔偿则无法再进行追溯。
其次,当一个人再次进入同一家公司任职时,他们需要完成一系列全新的
入职程序,因此,所有的福利待遇将根据新的工作开始日期来计算。
至于之前所享受过的福利待遇,将不再被考虑或追索。
接下来是关于
解除劳动合同时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
经济补偿金的月薪是基于
劳动者应有的薪酬待遇来确定的,其中包括了计时
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以及各类补贴等带来的货币收入。
如果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约或者结束的前12个月内的平均收入低于当时的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那么他/她的薪酬就按照这个最底工资来计算。
如果二者之间存在差异,就要按照实际月数来推出平均薪酬。
最后,经济补偿金的数量是由劳动者在当前单位的
工龄决定的,换句话说,每多过一年,就能获得一个月财力丰厚的薪酬作为赔偿。
额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工龄大于等于六个月并小于整一年的话,那就是按照一年来计算;
如若不足六个月,那么就只能得到半个月的补发。
另外,如果劳动者所在单位所在地是直辖市或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度平均工资超过劳动者月薪三倍的情况,那么他们的经济补偿金将以该地度平均工资的三倍进行计算,并且最多可以领取到相当于十二年总合的额度。
总的来说,绝大多数情况下,员工在离开当天就可以完成所有
离职手续并获取工资及
补偿金。
然而,也有可能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企业会选择在下一笔薪水发放日一并
递交给员工。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
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