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正当程序签订的
竞业限制协议,倘若雇主未能履行相应的补偿义务,那么协议仍然具备
法律效力。
然而在此情况下,
劳动者有权通过合法途径解约此项竞业限制协定,且可请求雇主承担违约所造成的后果。
一旦用人单位选择解除或终结合同时,有必要按照月度为基础向劳动者支付适当的
经济赔偿款。
但是这一切都建立在劳动者严格遵循竞业限制约定的基础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
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
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
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
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
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
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