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工厂延缓向员工发放一个
月工资的情形,我们有必要对其进行深入分析和探讨,并在两种不同情境下加以讨论解读。
首先,存在一种可能的情况就是工厂之所以延迟支付员工薪资,是为了防止员工轻易地选择离职。
然而,这种做法是严重违反
劳动法律
法规的行为,不具有任何合法性可言。
其次,如果企业已经依照相关规定制定了自身的
公司章程,而且这些章程得以合法生效,那这些规定就对企业员工产生了一定的强制约束效力。
但是,如果该等章程的制定并非基于限制员工权益的考虑,那么它们便不能被认定为
违法之举。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
劳动报酬、
加班费或者
经济补偿;
劳动报酬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
劳动者加付
赔偿金:
(一)未按照
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
工资的;
(三)安排
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