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
劳务派遣服务业务的机构需具备相关资质。
运营劳务派遣业务时,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正式申请,并获得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开展相应的活动;
完成行政许可程序之后,还应依法进行相应的企业注册。
在未取得行政许可之前,任何组织或个人均不得擅自经营劳务派遣服务业务。
《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