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殊情况下,若职员所获评的二处
工伤均达到
九级伤残程度,则通常应将其晋升至更高级别,即按照
八级伤残的相关规定进行
赔偿。具体包括: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员工自身月平均
工资的11个月数额;住院伙食补助费;因公赴异地就诊、接受治疗的交通饮食费用;工伤治疗所需的医疗及康复费用;基于法定解约条件下的一次性工伤医疗
补助金以及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等方面的补偿;参照国家过往资历,
七级伤残为员工自身月平均工资的13个月作为补偿;同样依据该标准,八级伤残为11个月,九级伤残为9个月,而
十级伤残对应的则是7个月的补偿额度。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
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
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