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劳动纠纷专题 > 工资福利专题 > 欠薪多久为恶意欠薪

欠薪多久为恶意欠薪

根据我国相关法规的明文规定,如果雇主未能在与员工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承诺的具体工资发放日期前,向其全额支付工资的话,那么这就可以被视为是一种恶意的雇佣欠薪行为。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具体的工资发放日期必须符合我们国家法律所强调的“按月支付”原则,以确保员工能够享受到薪资的及时性和稳定性,避免任何形式的拖欠现象发生。如果超过了上述日期尚未支付工资,这将被视为是一种雇佣拖欠行为,违反了相应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最新修订:2024-07-15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