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员工与雇主发生争执并最终导致离职情况发生时,该员工可及时提起劳动
仲裁申请,要求对方承担
赔偿责任。而这笔
赔偿资金的数额通常为员工每过一年便会获得相当于两个月薪资的报酬,若员工在公司供职时间超过半年但未满一年,则将这段期间视同一年处理,对于不足半年的员工则仅支付其一个月的薪资作为赔偿。
然而,如果是由用人单位主动提出,并且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
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那么用人单位需要根据员工在本单位所服务的年限来支付相应的
经济补偿金。
具体来说,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是以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为准,每满一年就支付给员工相当于一个月薪资的报酬,若员工在公司供职时间超过半年但未满一年,则将这段期间视同一年处理,对于不足半年的员工则仅支付其半个月的薪资作为
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还需要考虑到员工在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内的平均应得
工资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过失性辞退)】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
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