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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没到期公司单方面解除需如何补偿

若合约期限未届满,而公司单方向员工提出了解除劳动关系之决定,且员工并无任何过失行为,应依照该员工在本公司所服务的具体年限,相应地给予经济补偿。每满一年,即需向该员工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款项;对于服务期不足六个月但大于等于三个月的情况,将视为已服务一年;
然而,如该员工服务期不足三个月,则仅向其支付半个月薪水的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最新修订:2024-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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