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在建筑工地上发生的员工摔伤事件,其责任界定需依据具体情况而定。若相关用人单位已为其所属
劳动者投保了
工伤保险,那么受伤的员工便有权享有相应的工伤保险权益。反之,假如该单位未能为劳动者购买任何形式的工伤保险,则理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直接支付全部相关费用的义务。
首先,对
工伤认定有如下三项基本条件:
1.在工作时间及工作场所内,由于执行职务的缘故而遭受事故伤害;
2.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准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时遭受事故伤害;
3.在工作时间及工作场所内,由于履行工作职责而遭受
暴力等
意外伤害。
其次,
申请工伤认定所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
工伤认定申请表格;
2.能够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
劳动关系的相关文件资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
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
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
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