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二手房交易之中,通过互联网签订的合同即被称为网络签署备案登记。对于二手房屋的登记备案事项,其功效在于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规范的二手房屋买卖必须完成网络上的备案程序,这一举措旨在有效地防范
购房者因误信购买已被查封的房产,避免一套房产出现多重出售的情况,以及防范房地产经纪公司可能存在的不当操作等危害。
《城市
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
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商品房的预售可以委托
代理人办理,但必须有书面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