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劳动纠纷专题 > 劳动争议专题 >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吗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吗

在招聘过程中,用人单位有义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可以擅自实施以下行为:
(1)不得扣留或收缴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2)禁止以“提供担保”为名,向劳动者强制收取诸如工作服抵押金、劳动合同违约风险押金等任何形式的保证金
(3)禁止以各种借口,向劳动者索取除工资以外的任何形式的财务。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最新修订:2024-06-17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