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劳务派遣员工在被解雇时
赔偿金的支付问题,现行法律明确规定应由劳务派遣机构承担相应责任。
实际上,劳务派遣员工与其他普通
劳动者享有同等
权利和义务,一旦在无任何过失的前提下被用人单位解雇,均有权获得相应的经济性
补偿金或赔偿金。
对于劳务派遣机构不当行为导致被派遣劳动者
劳动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满终止的情况,依法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进行处理并做出相应
处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
法规定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