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个,你得知道哦,
劳动争议就是我们平常说的那种零零碎碎的
民事纠纷啦。
假如遇到这样的事儿,
当事人其实可以先自己商量解决,实在不行的话,
劳动者就得找劳动局帮忙咯。
所以说啊,你要是想找劳动
仲裁,得先看你的
劳动合同合适不合适,最好能拿出来给他们看看;
如果你手里头
没有劳动合同的话呢,那就要想办法去找到一些其他能够证明你们之间存在
劳动关系的
证据了。
这个我来给你解释吧,根据咱们国家的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明确规定:
“只要是建立工厂、公司这类的工作场所,就得和每一位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如果已经开始工作了,但是还
没签合同的话,那么从工作的那一天开始算起,最晚一个月之内,务必要把劳动合同给订立好。
而且啊,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正式开始工作之前就签好了劳动合同,那么这份劳动关系也是从那个时候才真正意义上成立哒!”《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
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
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
除名、辞退和
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
劳动报酬、
工伤医疗费、
经济补偿或者
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