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法定
产假的标准为98天。
产假期是从孕妇开始分娩之前的半个月启动,直至生产之后的两个半月为止;
若是
晚婚晚育的情况,则可将产期延长到四个月。
对于广大职场女性而言,应当享受到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福利。
在此期间内,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降低该女员工的薪资待遇,或者采取任何形式的辞退和
解除劳动合同等行为。《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