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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协议与兼职合同有哪些不同

(1)劳动合同乃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直接签署,作为该单位的正式员工,享有社会保险金的单位责任。
(2)而劳务派遣协议,则是劳动者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的劳动契约,在被派遣至用人单位工作后,并不属于用人单位的正规在职员工范畴。
此时,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责任由派遣机构承担。
(3)至于兼职合同,用人单位将与劳动者签署非全日制劳动协议,但因其性质特殊,用人单位无需对其提供社会保险金之保障。《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最新修订:202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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