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员工明确表示不同意,则用人单位不得强行逼迫其改变现有的工作岗位,而应当尝试进行更为深入的沟通和协商。
倘若用人单位仍然坚持强制调岗,那么员工可向相关劳动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同时也有资格申请劳动仲裁以保护自身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调岗行为实质上属于对原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必须得到员工的明确同意方可实施,因此,员工享有拒绝调岗的合法权利。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法》第十七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