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合并的情况下,我们的劳动合同处理方法如下:
首先是保持原有的劳动合同不变并延续其履行;
其次,当劳动合同期满时,新的用人单位将接替原来的单位续签劳动合同;
如果新的用人单位不再续签,那么他们就必须向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另外,还可以对原有劳动合同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变更,尤其需要增加一些附加条款和说明来明确指出,由于单位合并的原因,新的用人单位将会继续履行该合同。
《民法典》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