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的治疗,所产生的必要费用应严格遵循《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等相关规定。
若满足上述要求,将由《工伤保险基金》进行全额支付;
其次,根据各地区具体规定和标准,工伤保险基金也需依照此标准为您提供住院伙食补贴;
此外,对于劳动能力鉴定所涉及的精确费用,同样需要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承担。
值得注意的是,在工伤治疗方面,如果您因伤而无法继续工作,请放心,您在停工期间,仍可享受与受伤前相同的工资福利待遇,并由您所在的公司按照每月的方式进行发放;
最后,如果您在住院初期存在生活自理困难的情况,我们会尽全力安排人员对您进行护理。
然而,如果您所在的公司尚未加入到《工伤保险》中,那么所有的相关费用都将由贵公司自行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