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指出:
职工在原有薪酬和福利待遇基础上保持不变,这些费用将由其所在企业或单位按照固定周期进行发放。
规范同时提出:
停工期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
若遇受伤情况较为严重或出现其他特殊状况,须经过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批准,方可适当延长停工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也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在停工期结束之后,若工伤员工仍旧需要接受治疗,其所享有的工伤医疗待遇应持续提供。
《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组织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流程,依地方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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