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者被正式确认为工伤之后,他们将会享有如下方面的补偿与福利待遇:
当其失去了独立生活的能力时,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公正认证,他们有权领取相应额度的生活护理费用;
针对其所遭受的工伤带来的实质性伤害进行治疗的医疗费用以及康复锻炼所需的费用;
在结束劳动合同或产生劳动关系解除的情况下,他们有资格享受到一次性的医疗补助金;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相关的补偿措施。
对于因公殉职的员工来说,他们的家属将有权利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因工死亡补助金等多项补偿;
同时,他们还需要承担劳动能力鉴定所需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