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级工伤的赔偿项目,具体内容如下所述:
首先,在工伤职工因医疗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期间,其原有的工资以及福利待遇应全额保持不变,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发放;
其次,对于受伤程度达到四级的工伤职工,将一次性获得相当于21个月个人工资数额的伤残补助金;
此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工伤职工还可享受每月领取本人工资75%作为伤残津贴的待遇;
最后,若工伤职工在治疗过程中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均符合国家制定的《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则这些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相关的赔偿项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