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缔结房屋买卖合同时,并非必须对车位作出具体规定,然而,特殊情况下,如双方当事人已明示将车位纳入交易范围之内,则另当别论。
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当交易各方以真诚的意思表达为基础,就拟订房屋买卖等诸项事宜达成共识并签署书面协议时,该体系即视为合法有效,只要所签订的合同并不触犯任何法律禁止性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