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习期间遭遇意外事故并不属于典型的工伤范畴,然而,从法律层面而言,当事人是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人身伤害补偿请求的。
这是因为,只有那些因符合工伤事故标准而遭受职业伤害的劳动者才能够依据相关法规条款,申请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劳动者是指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具有劳动权利能力,能够独立自主地选择用人单位并与其建立身份隶属关系,同时接受用人单位的组织管理,通过自身的劳动付出获得薪酬回报的自然人。
然而,对于正在进行实习的学生来说,他们的身份仍然被视为学生,而非劳动者,因此无法按照上述方式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尽管如此,由于他们已经与用人单位建立起了雇佣关系,因此在遭受意外伤害时,有权利向用人单位提出人身伤害补偿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