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诚信守诺的原则,若您在签订了租赁合同时产生退房意愿并希望取回所缴纳之押金,这完全是合理且合法的诉求。
然而,倘若您是经与房东充分协商达成共识后决定提前终止租赁合同,那么您无需承担任何形式的违约责任。
反之,若非通过协商方式解除合同,而是由房客单方面提出解约请求,那么房客将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但请注意,只要出租房屋内的各项设施未遭受损坏,您有权要求房东全额返还押金。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