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原房东方首肯,与次承租人签署的租赁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假设在原业主及其代理人与次承租人所签订的协定中,原房主已清晰明确地表达允许次承租人实施转租行为时,那么次承租人由此订立的转租合同合法且具备有效性;
反之,倘若该协议当中已经明确表明了原房主不容许进行任何形式的转租行为,那么租户与其之间的这份租赁合同便可视为无效,一旦出现相关纠纷,将会寻求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并由法庭做出裁决和判决。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