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看,业主延期缴纳物业费用无需支付滞纳金。
然而,据我国现行的《物业管理条例》,并未明确规定物业公司是否拥有相应权力去收取此项费用。
至于究竟如何决定,这取决于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所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所包含的相关条款。
然而,在已有的司法案例中,部分地区的法院已经支持物业管理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滞纳金;
而对于那些不被支持的情况,业主则可要求赔偿违约金。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