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认购书并非购房合同本身,而是作为签订正式购房合同时的前置手续。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商品房买卖双方亦同意将认购书之内容转化为购房合同条款。
在此意义上说,认购书其实就是具备正式约束力的购房合同。
而商品房认购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之间则构成了预约与本约的关系,其主要功能在于明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基本事项。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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