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人员离职申请未获批准时能否擅自离开公司,需根据具体情形进行判断和处理:
1.若已按照法律规定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通报离职意向,待期限届满即可自行离岗。
2.如处于试用期阶段,只需提前三个工作日向公司提交离职请求,待通知期限过后便可依法离开就业岗位。
3.若选择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退出劳动关系的途径实现离职,必须得到双方共识方可生效,未经批准,员工不得擅自离岗。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