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承租期间更换业主,这并不对房地产租赁关系产生任何实质性影响。
2、根据法律规定,“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是指在租赁关系持续期间内,即便出租方将房屋所有权转让给他人,这仍然不对租赁关系产生任何改变或者影响。
作为购买者,他/她无权以自己已经成为房屋所有权人这个事实为由来否认原来的租赁关系存在以及要求原先的租户返还租赁物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