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上,允许以租金抵扣房款作为商品房销售的一种方式。
这是从房地产开发商角度出发,在出售商品房时,与购房者签订相关租赁合同,约定在购房者入住之后,会向其提供固定的租金收益,而这份租金则由开发商以租客或授权中介的身份,在特定时间内进行承租抑或是实际出租运营的商业模式。
然而,对于那些尚未竣工的商铺来说,禁止采用售后包租这种形式进行销售;
针对已经竣工且无法律规定限制的商铺,则允许采用这种方式。《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