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劳动纠纷专题 > 劳动合同专题 > 劳动合同地点变更有赔偿吗

劳动合同地点变更有赔偿吗

若在劳动合同签订期间因客观环境产生了巨大变革,以至于劳动合同无法继续正常履行,在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与劳动者进行充分协商,如仍无法就更改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共识,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并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薪资或者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关事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最新修订:2024-04-26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