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根据具体事实情况进行考量与判断。
若欲构成
工伤,务必满足以下三项基本条件:
第一,
劳动者必须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从家出发并且回到家中的上班通勤路上;
第二,该损伤或伤害,必须是由发生于
上下班的道路交通事件,或者是由于城市轨道运输、客运轮渡、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事故导致的;
最后但同样重要的一点,即该意外必须不是由于员工自身直接导致的主要过错或责任引发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在
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
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可以被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