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之下,分别之处在于:
1. 各自所适用的相关
法规有所偏差。
对应的法律规则产生着不一致性的实际影响。
2. 对于
劳动者的职务管理,其责任承担者的个体也是截然有异,涵盖了具有个人身份的劳务
承包商、企事业单位
法人以及其他实体化机构等多种可能性。
3. 在违反法律规定时可能面临的后果具有显著差异性。
4. 劳务外包业务中的签约主体多以完成特定事项为合同核心内容;
而
劳务派遣则普遍将劳动者本身作为合同标的。《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