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所涉之法律关系乃劳务关系,非正式意义上的合同关系,因此若劳务人员遭受人身伤害事故,应依雇佣关系中对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进行处理,不得提出工伤认定请求。
当提供劳务之一方在劳务过程中遭受损害时,应根据双方各自所犯下的过错程度,分别承担相应比例的赔偿责任。
然而,如果提供劳务期间,由于第三方的不当行为导致提供劳务一方权益受损,则该劳务方有权利向第三方主张其侵权责任,并同时要求接受劳务一方对此予以适当补偿。
倘若接受劳务一方已然做出相应补偿,则可在此之后再向第三方行使追索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