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员工,关于未休带薪
年假的薪酬问题,若您的请求符合相关
法规且合情合理,我们会竭诚为您支付以300%为基准的相应
工资待遇。
值得注意的是,这笔工资已将您在未享受假期期间所产生的劳动收益纳入其中,若贵司已实际支付当日正常报酬,那么在计算300%的额外金额时,需在此基础上进行相应扣减。《职工带薪
年休假条例》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
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
年休假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