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用人单位应在雇佣
劳动者之日起三十日内与之签署书面劳动合。若用人单位在上述期限内未能履行义务,为了保障劳动者权益,超过该规定期限的未签定书面
劳动合同的时间段,每隔一段时间需支付给劳动者额外两倍的薪资以弥补损失。此外,如果用人单位未能遵守相关法律规定,没有尝试与劳动者签署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从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开始之后的月份里,需要支付给劳动者同样的金额。《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
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