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签到记录可被视为认定
加班的重要依据。
在确认加班时长的相关
证据层面,应包含以下关键要素:
考勤日志、考勤证件、加班申请批复件、加班通知文件、监控视频记录、
证人证词以及加班期间所完成工作的文字记载与说明。《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
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
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