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因
公司裁员而
被辞退的职工如果没有
休年假的,有补偿。公司应当计算职工在本年度内应休
未休年假的天数,按照其日
工资收入的300%来支付报酬。而职工在被
裁员时,还可按其在公司的工作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获得相应的
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
企业职工带薪
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
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
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
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还有其他疑问,点击“咨询我”进行咨询,为您提供专业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