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十级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
1、
医疗费;
2、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本人
工资);
3、一次性就业
补助金(根据
劳动者所在省的
工伤条例确定,
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
4、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
5、
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
6、伙食补助费、
护理费、
交通费等。
【法律依据内容】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
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
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
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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