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员工未转正
辞职,一般是没有
赔偿的,除非用人单位存在
无故拖欠工资、
克扣工资、不按照
劳动法支付
加班工资、不依法办理
社会保险、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工资、没有按照劳动法提供劳动保护和
劳动条件、采取
欺诈、
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和
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用人单位
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依据为,按照我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
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是用人单位主动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单位的原因造成劳动者离职的,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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