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保险用人单位缴费为单位
工资总额的2%,个人为本人工资的1%,2015年后国家将之分别调整为1%和0.5%,并进一步实施阶段性地降费政策。
工伤保险和
生育保险都由单位缴费,个人不缴费,费率调整后,目前这两个险种的全国平均费率分别不到1%。
总的来看,全国五项
社保合计名义费率为38%左右。由于各地、各险种参保范围和费基不同,以及具体缴费情况不同,实际费率低于名义费率。
以
养老保险为例,如果用2015年
企业职工人均养老保险实际缴费额除以2014年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则全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际费率为20%,低于名义费率(企业和个人合计费率28%),相当于名义费率的72%。至于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率,按国务院规定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0%,但实际上,不少地方将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为社会平均工资的60%,甚至50%、40%,导致全国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实际缴费率只有10%,仅为国家规定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