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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人员异地转诊就医管理手续

1、申报资料工伤职工本或直系亲属书面申请、大连市医院转诊单(需医保科和主管院长签字)、单位报告并签署意见。
2、审核办理工伤职工因伤情需要到异地(上一级医院)治疗的,首先由工伤职工或直系亲属提出书面申请,医院转诊单(需经医保科和主管院长签字同意),单位提交申请报告并签署意见,医保中心工伤部审核后,建立异地转诊就医档案并将企业和工伤职工的权利与义务以书面的形式告知。
最新修订: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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