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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同事弄到工伤我要负责吗

同事不承担赔偿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用人单位已经承担了工伤保险责任,职工不能再向同事索赔。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该认定为工伤,所以,你同事在工作时受伤,你同事属于工伤,应该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公司购买了工伤保险,由工伤保险支付你同事的医疗费护理费损失。
第六十二条第二款,如果公司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应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项目由公司支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最新修订: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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