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赔偿包括:
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用、
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
护理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劳动关系解除的,涉及一次性
工伤医疗
补助金和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发生工亡的,还包括被
抚养亲属的
抚恤金。
2、赔偿的程序: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
劳动部门提出申请。工伤认定后,在医疗终结或
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
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计算
赔偿标准。
法律依据: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